深圳大學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2024年
面向香港、澳門、臺灣地區(qū)招收研究生復試細則
根據(jù)《深圳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》、《深圳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》、《深圳大學2024年面向香港、澳門、臺灣地區(qū)招收研究生簡章》等相關文件精神,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,特制訂本院面向香港、澳門、臺灣地區(qū)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。
一、招生人數(shù)
專業(yè)代碼 |
學位類別 |
專業(yè)名稱 |
擬招人數(shù) |
085401 |
專業(yè)學位 |
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(含量子技術等) |
1 |
二、復試名單
詳見附件1。
三、復試方式
我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取現(xiàn)場復試方式。
四、復試準備
(一)資格審查
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:即日起至6月18日上午10:00前帶上有關材料進行現(xiàn)場資格審查,上交材料復印件,驗原件。
材料要求如下:
1、應屆生:
(1)學信網(wǎng)查驗學籍在線認證碼;(2)有效身份證件(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》或《港澳居民居住證》);(3)學生證復印件(應注冊至本學期,如考生無法提供,可提供學院開具的在讀證明);(4)成績單原件(要求最新的學校官方蓋章的成績單原件,須能看清楚修讀科目名稱、學分、分值等信息);(5)《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》;(6)《準考證》;(7)體檢報告。
2、往屆生:
(1)學信網(wǎng)/國外學歷認證系統(tǒng)驗證:學歷在線認證碼/學歷認證報告編號/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編號;(2)有效身份證件(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》或《港澳居民居住證》);(3)學生證復印件(應注冊至本學期,如考生無法提供,可提供學院開具的在讀證明);(4)成績單原件(要求最新的學校官方蓋章的成績單原件,須能看清楚修讀科目名稱、學分、分值等信息);(5)《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》;(6)《準考證》;(7)體檢報告。
注:以上學歷/學籍認證有效期均須到9月1日或者更長。
所有考生提交的在線認證碼或學歷認證報告編號或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編號須在下面三個網(wǎng)址之一能查詢:
http://www.chsi.com.cn/xlcx/bgcx.jsp(在線驗證碼)
http://www.chsi.com.cn/xlrz/paper/report/gdjyxl.action(學歷認證報告編號)
https://zwfwbl.cscse.edu.cn/homeView/contactUs?type=2 (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編號)
3、補充材料(如有):
①《退出現(xiàn)役證》及《入伍批準書》核驗原件,上交復印件;②其他政策加分材料,核驗原件,上交復印件復印件。
(二)體檢要求
1、體檢時間:2024年6月17日-6月20日。
2、體檢醫(yī)院:深大總醫(yī)院,南山醫(yī)院,第二人民醫(yī)院。
3、體檢報告上須簽署總檢醫(yī)生意見并蓋章。
具體要求詳閱《深圳大學2024年碩士生復試體檢流程及注意事項》。
(三)現(xiàn)場報到
1、報到截止時間:2024年6月18日上午11:00前。
2、報到地點:深圳大學滄海校區(qū)致信樓N712辦公室。
3、材料:攜帶資格審查所需的材料復印件及原件(上交材料復印件,驗原件。),及體驗報告(若有,提供紙質報告)。
4、考生現(xiàn)場簽署《誠信復試承諾書》。
五、復試時間、地點、程序與具體內容
(一)復試時間和地點:
專業(yè)代碼 |
學位類別 |
專業(yè)名稱 |
復試時間 |
復試地點 |
候考室 |
085401 |
專業(yè)學位 |
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(含量子技術等) |
6月18日下午2:30開始 |
致信樓N710 |
致信樓N723 |
(二)復試程序
1、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、準考證,提前20分鐘到達候考室。考生遲到15分鐘禁止進入?yún)⒓涌荚嚒?/span>
2、監(jiān)考員核對考生準考證、有效身份證件,考生不得翻看復習材料、操作手機、電腦等通訊工具。
3、聯(lián)絡員按順序將考生帶入考場,復試秘書核對考生準考證、有效身份證件,現(xiàn)場隨機抽取考題,考生進行面試作答。
4、面試結束后,考生在聯(lián)絡員指引下返回候考室取回個人物品。
(三)復試主要內容
復試包含專業(yè)復試科目、英語測試、綜合面試,均采用面試方式。復試成績滿分為300分,其中英語測試滿分為80分,專業(yè)課面試滿分為100分,綜合面試滿分為120分。
注意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不予錄取:
(1)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審查結果不合格者;
(2)復試總成績低于復試滿分60%者;
(3)不按時提交復試報到材料或報到材料弄虛作假者;
(4)未到我校指定醫(yī)院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;
(5)已接受其他學校待錄取者。
(6)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本科畢業(yè)生入學報到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(yè)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。
(7)逾期未提交定向就業(yè)合同或人事檔案者。
(8)違背《誠信復試承諾書》者。
深圳大學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
2024年6月17日